2014-5月-6日发布 2014-5月-7日实施
中国丝绸博物馆 发布
ZSB 001-2014
目 次
6.1 限定形制图绘制范围.................................................................................... 2
前言
本标准的附录A为规范性附录。
本标准为纺织品文物保护国家文物局重点科研基地内部标准。
本标准于2014年首次发布。
纺织品文物形制图像绘制和标注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纺织品文物形制图绘制时的相关术语、采集内容、图片格式、记录方法和标注规则。
本标准主要适用于以CorelDRAW和Photoshop软件绘制形制图。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FZ/T 90011-1991 绘制标准件工作图的规定
FZ/T 01090-2008 机织物结构分析方法植物组织图与穿综、穿筘及提综图的表示方法
GB/T 18894-2002 电子文档归档与管理规范
GB/T 11821-2002 照片档案管理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纺织品文物 textile relics
主要指以丝、棉、麻等天然纤维为基本材质的文物。包括天然纤维原料、平面或立体织物以及织物制成品。
3.2 纺织品类别 types of textiles
纺织品可分为纤维类、织物类、服装类、饰品类和其它。
3.3 纺织品形制图 shape figures of textiles
对纺织品形状、构造、款式进行图形描述和绘制,包括纺织品外轮廓线、内部拼缝线、透视线迹及各类配件,如纽扣、系带等,将纺织品各部分的原貌或现状通过图形的形式描绘出来。
3.4 轮廓线 contours of the textlies
构成纺织品原状或现状的边缘外部线条,是对廓形的勾勒。
3.5 拼缝线 sewing lines
指纺织品内部多块同一面料或不同面料拼接处的缝纫线迹。
3.6 透视线 perspective line
根据透视的原理,用线条在平面上表现纺织品的空间位置距离。
4 图像绘制软件
CorelDRAW和Photoshop
5 图像绘制范围
对立体、平面类纺织品(织物类、服装类、饰品类及其他类别的纺织文物)进行形制图绘制。
6 图像采集标准
6.1 限定形制图绘制范围
打开CorelDRAW软件,创建一个长21cm,宽19cm的方框并锁定该对象,使要画的文物形制图在该范围内完成,且尽量在该范围内最大化。
6.2 绘制文物形制图
6.2.1
若文物形制较完整,且文物照拍摄正、直,可直接将文物照导入软件中,做透明化处理后锁定,用贝塞尔工具,在文物照上描边绘制雏形。外轮廓黑色,线粗0.25mm,内轮廓及布料拼缝线黑色,线粗0.18mm,附加缝缀物(如补子)40%黑色,线粗0.18mm。如有叠压的部分,里层被压处需画出透视,应用长短一致的虚线表示,虚线黑色,线粗0.18mm;如有折叠痕迹,折叠处应用一短一长的虚线表示,虚线黑色,线粗0.18mm。完成后做局部修改调整以形成最终文物形制图。
6.2.2
若文物形制较完整,但文物照拍摄扭曲变形,可先在Photoshop软件中对其进行整形操作,保存后将新的文物照导入CorelDRAW,按操作步骤6.2.1完成形制图。
6.2.3
若文物形制十分残破,可现在白纸上画好形制图后扫描入电脑,导入CorelDRAW中,按操作步骤6.2.1绘制形制图。
6.3 标注文物尺寸
如有尺寸,需标注。标尺线选用超细箭头,黑色,线粗0.13mm,标注的数字字体Times New Roman,9号字,尽量在文物外标注。
6.4 后期调整
在完成绘图后,将6.1中设置的21×19cm的方框解除锁定并删除。将所有线条及尺寸标注一起选中后群组对象,使所有对象成为一个整体。
7 图像存档形式
7.1 图片命名
序号-文物号-文物名(必要时需包括位置信息,如正面、反面、里襟、门襟等)。
7.2 图片保存
完成形制图绘制后,选择“导出”按钮保存文件,保存时勾选“保持纵横比”、“光滑处理”、“应用ICC预置文件”,分辨率300dpi,子格式为“标准4:2:2”。
附录A
(资料性附录)
完成图示例
保存文件名:1-厂1:3943-宋褐色绢夹裤
(裆部重合处用长短一致的虚线表示)
2-厂1:4163-宋褐色纱包裹巾
(左右两处原为折叠痕迹,用一长一短的虚线表示)
3-w000181-茶色妆花纱方倭角双凤纹补短褂
(补子用40%黑色表示,标尺尽量在文物外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