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级搜索
6.1.4.中国丝绸博物馆改扩建项目安全保卫管理制度
2018-03-01

中国丝绸博物馆改扩建项目安全保卫管理制度

 

一、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改扩建项目安全保卫管理工作。

二、职责

(一)基建办公室

1.督促、检查、指导、协调各施工单位的治安保卫工作。

2.组织维护现场正常的施工、生产、办公场所的治安秩序。

3.制定、完善施工现场各项保卫管理制度,并督促、检查各施工单位严格执行。

4.及时了解、掌握各施工单位工程进度及人员变动情况,并根据各施工阶段的特点,确定保卫工作重点,制订重点保卫工作方案,调整、部署重点要害部位的警卫力量,落实各项防范措施。

5.办理各施工单位的人员、车辆的出入证(工作证)并做好登记管理工作。

6.建立、健全保卫工作台帐,做好施工现场的保卫资料及档案管理工作。

7.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发生在施工现场的治安案件和刑事案件,并保护好现场。

8.协调、处理各施工单位的治安纠纷和治安事件,协助、配合公安机关侦破发生在施工现场的治安、刑事案件,严厉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

9.负责各施工单位治安保卫责任协议的管理工作,加强对各单位的人员和外来民工的管理工作,配合公安机关做好外来人口的登记、检查工作。

10. 统一领导现场的保安队伍,配置、落实门岗、执勤点的保安力量,对保安人员进行统一调配。

11.参加公安机关统一组织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二)各施工单位

1.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

1)负责本单位施工现场日常安全保卫管理工作。

2)制订、完善本单位各项安全保卫制度。

3)根据各施工阶段的特点,确定本单位安全保卫工作重点,制订重点保卫工作方案,落实各项防范措施。

4)及时向公安机关、业主报告发生在施工现场的治安案件和刑事案件,并保护好现场。

5)建立健全本单位员工及外来民工的档案,加强人员治安管理工作,配合公安机关做好外来人口的登记、检查工作。

6)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保卫工作台帐,做好施工现场的安全保卫资料及档案管理工作。

三、管理内容与方法

(一)施工现场治安管理规定

1.签订工程承包合同的施工单位,必须同时签订施工现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书。

2.各施工单位应负责审查内部所有人员(包括农民工、临时工)的身份证件和户籍证明的真实有效性,凭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安全教育培训合格证明,经工程部审核后至基建办公室办理施工现场人员工作证,并凭此证作为进岀门岗的有效证件。

3.各施工单位必须按有关规定建立治保组织,并确定治安保卫责任人,定期与基建办联系,发现问题及时报告。

4.各施工单位必须经常组织外来人员学习有关法律、法规,以提高外来人员的法制观念。

5.违反下列情况者,对所在单位和直接行为人,给予50元至200元的经济处罚,情节严重的移送公安机关:

1)打架斗殴、无理取闹、酗酒滋事者;

2)乱拿乱用其他单位工具、设备、材料者;

3)违反施工现场管理制度,损坏机械设备者;

4)聚众赌博或变相赌博者;

5)违反治安处罚条例,知情不报者;

6)损坏电力建设设施,盗窃公私财物者;

7)未经基建办同意,随意留宿外来人员者;

8)传看黄色书刊、音像、传播淫秽物品者;

9)违反施工现场相关管理制度者;

10)使用非本人工作证或无证出入工地者;

11)不服从保安依法依规进行的管理或对保安威胁、辱骂者;

12)有其他违规违法行为者。

6.各施工单位凡违反施工现场相关规章制度,发生火灾、交通事故、治安、偷盗、刑事案件的,或对上述行为视而不见听而不闻的,根据各事件的性质、程度及所造成的损失核定考核。对情节严重的,移交当地公安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二)施工区域人员出入管理规定

1.人员必须凭工作证进入施工区域,并服从门卫、保安的查验及管理。

2.进入馆区,必须衣着整齐,工作证必须挂在前胸醒目位置,进入施工区域必须正确佩戴安全帽。

3.联系工作、业务的人员,在门卫处办妥会客手续后方可进入施工区域。

4.临时进入工地从事服务、修理或承包零星施工项目时间较短的,发放施工临时工作证。工程结束后,各施工单位应及时将临时工作证交基建办。

5.无关人员、儿童禁止进入施工区域。

(三)施工单位物资出馆管理规定

凡岀馆的水泥、木材、钢材等及设备必须办理出馆手续,物资出门时间必须在9:00至17:00(特殊时间报基建办同意)。门岗根据有效的物资出门单,核对无误后方可放行。

(四)施工现场临时生活区治安管理规定

1.各施工单位的生活临建区实行相对集中居住,并指定专人负责生活区的治安、消防等管理工作。

2.各施工单位生活区宿舍不准擅自留宿外单位人员。特殊情况必须经各单位负责人批准,并由治安负责人做好人员住宿登记工作。

3.严禁在宿舍内聚众赌博,不准猜拳行令,酗酒滋事,不准大声喧哗,不准大音量播放音乐,影响他人休息。

4.宿舍内严禁男女混住,起哄闹事,打架斗殴,扰乱正常秩序。

5.爱护公物,讲究文明,保持宿舍清洁卫生,不准乱接电线和使用大功率电器。

6.各单位生活区必须配备灭火器材,落实相应的防火措施。

7.贵重物品及票证,应妥善保管,防止失窃。

8.生活区治安负责人,应提高警惕,发现可疑情况及人员应及时报告基建办。同时加强信息沟通。

(五)施工现场物资堆场管理规定

1.现场各施工单位的设备、材料堆场由各单位自行派员守卫,认真做好进出人员、车辆的登记、检查工作,无关人员不得随意进入设备、材料堆场。

2.设备、材料堆场必须做到整齐规范,防止锈蚀、进水或损坏,贵重仪器设备尽可能放置室内,并有防止鼠害的措施。

3.组织建立夜间巡逻、执勤制度,防止设备、材料被窃。

4.严格设备、材料的领用制度,做到货单相符。


关注我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