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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中国丝绸博物馆议事工作规则
2016-02-26

中国丝绸博物馆议事工作规则

 

为进一步规范日常管理,提高议事质量和效率,保证决策民主化、科学化,特制定本议事工作规则。

一、会议制度

中国丝绸博物馆会议分为馆长办公会议、党组织委员会会议、党政联席会议、馆务会议和职工大会。

(一)馆长办公会议,由馆长、副馆长(馆长助理)出席。会议由馆长主持,主要任务:讨论财务、人事、分配、外事等行政、业务事项。会议由机要秘书负责记录,并按要求做好会议纪要和有关文件的起草工作。

(二)党组织委员会会议,由党组织书记、副书记、委员出席,会议由党组织书记主持,主要任务:讨论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

(三)党政联席会议,由馆长、副馆长(馆长助理)、党组织书记、副书记(纪检委员)出席,会议由馆长主持,或由馆长委托党组织负责人主持。主要任务: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等重大党务和行政问题。会议由机要秘书负责记录,并按要求做好会议纪要和有关文件的起草工作。

(四)馆务会议,由馆长、副馆长(馆长助理)、党组织书记、副书记以及职能部门负责人出席。会议由馆长主持,或由馆长委托党组织负责人主持。主要任务:交流、检查、督查、布置每月的行政和党务工作。馆务会议原则上每月30日召开(遇双休日提前),会议由办公室通知并做好会议记录。

(五)职工大会,由全体正式在岗职工出席。由工会主席主持。主要任务:除职工大会规定的会议外,讨论审议分配和考核等有关职工利益的重大改革实施方案。

二、文件审批制度

(一)上级及相关单位来文,均由办公室按公文处理规定,分行政和党务文件进行登记传阅,行政文件送馆长签批;党务文件送党组织负责人签批。

(二)以中国丝绸博物馆名义发出的决定、办法、规章和请示、报告和人事任免、奖惩等重要文件,应由馆长或馆长委托的副馆长签发。以党组织名义发文,应由党组织负责人签发。以馆名义发文,涉及其他副馆长分管工作的,经有关副馆长会签后再签发。

(三)馆各职能部门根据业务分工草拟的以馆名义发出的文件和材料,涉及其他部门的,要先与有关部门会签,送办公室核稿,并由办公室送分管馆长会签后馆长签发。

三、周工作安排制度

建立“周会议日程安排”制度。中层以上干部每周五向办公室提交下周的会议安排和工作日程安排,由办公室制定和印发“中国丝绸博物馆会议日程安排表”。

四、议事纪律

(一)与会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组织纪律,在议事中必须讲党性、讲政治、识大体、顾大局、实事求是、公道正派、求同存异。

(二)与会成员必须严格执行回避制度。

(三)会议讨论议题、表决情况、个人发言及其它保密事项,要严格保密。未经许可,与会人员不得擅自向外泄漏,如有泄密和造成影响的,要追究责任,直至党纪、政纪、法纪处分。

(四)领导班子议事要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

五、附则

本议事工作规则自2017年11月1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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