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丝绸博物馆财务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规范财务管理,确保财务管理工作有序进行,根据国家有关财经政策、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一、财务管理主要任务
1.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财经法规、纪律和财务制度;
2.合理编制全馆年度经费预算,统筹安排各项资金,保障博物馆各项工作的正常运转和业务发展;
3.强化经费预、决算和财务收支管理,通过做好事先预算、日常收支审核、阶段性财务分析和及时的信息反馈,对全馆财务活动进行调节和控制,对违反国家财经纪律的行为,坚决予以制止、纠正;
4.加强国有资产财务管理,做到钱账分管、账物分管,确保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和有效使用。
二、财务管理的基本规定
1.全馆所有收入、往来资金必须纳入财务管理并及时通过银行存取。
2.严格执行支票管理制度。支付密码、印鉴由2名财务人员分别保管。
3.。经费支出原则上不予现金报销,应使用网银结算。严格按规定的现金支付范围和经费审批程序办理现金支付业务。现金收入要及时存入银行,不得坐支;不得以白条抵库;严禁公款私借。多张发票报销时,报销人应预先将需同一审批人审批的发票进行整理归并,填写“报销单”。
4.因工作需要借款的,借款人应在完成任务后7个工作日内办理报销手续;借款人第一次借款未归还前,不予第二次借款;借款期间超过一个月的须附书面说明;任务完成后超过一个月以上拖欠不还的,其借款从本人工资中扣除。
5.具备刷卡条件并在公务卡强制执行16项目录范围内的费用支出,必须使用公务卡支付。
6.涉及政府采购的项目,按照《浙江省政府采购目录》编制政府采购年度预算,原则上年中不再追加。确需追加时,应及时填写“政府采购预算追加表”,并于每月15日前按照政府采购程序进行预算申报。因没有按规定时间或要求编报而造成经费无法使用以至影响工作进度的,责任由部门自行承担。
7.课题及创收等财政预算外项目经费,纳入博物馆统一管理,课题经费使用前需向财务提供课题预算,报销需经课题负责人审核签字。课题结题后,各课题负责人应在一个月内办理财务结账手续,课题经费如有结余,应划归馆里统一使用。
8.职工医疗经费具体管理办法,参照《省级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暂行规定》执行。
三、经费的预决算管理
1.编制收支预算以统筹兼顾、保证重点为原则,并做到收支平衡;
2.日常经费预算根据全馆下一年度工作计划,参考上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本年度的收支增减等因素,由馆长办公会议提出意见,财务科进行具体测算、编制;
3.项目经费预算由各部门提出申报,必要时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进行论证,然后报馆长办公会议审核,审核后项目由财务汇总,并根据财政部和省财政经费安排,形成全馆下一年度项目经费编报初步方案;
4.年度日常、项目预算方案经馆长办公会议讨论通过,法定代表人签署后正式上报省财政厅。预算下达后,由财务根据日常、项目预算指标进行分解,并负责资金管理;预算下达后原则上不进行变更,确因工作任务变化需对预算项目或预算金额进行调整的,由经办部门提出书面报告,经财务、相关部门分管领导、财务分管领导签署意见后,报法定代表人或馆长办公会议审核。
5.馆内有偿服务收支、课题经费收支纳入全馆年度预算。
6.课题经费预算原则上不列支三公经费。课题负责人应高度重视课题经费的使用和监督管理工作,建立分级管理和责任追究制度,各司其职、各尽其责,提高课题经费的使用和管理水平。课题经费购置的资产必须纳入馆国有资产统一管理。
7.财务每月及时与国库集中核算中心和基本账户银行核对账目;会计年度结束,应做好各项经费的年终清算工作,执行会计核算中心有关规定,清理基本账户往来款项,及时、准确、完整地编制全馆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四、经费用款计划执行管理
1.日常、项目经费指标必须严格执行财政部门审核批准的用款预算计划,原则上不得随意变更;
2.年中项目经费确需进行计划调整或追加预算的,按《中国丝绸博物馆项目经费管理办法》执行;
五、经费的收支管理
1.经费支出原则上都必须有经费预算。确因工作需要发生非计划用款或超计划用款的,应事先书面咨询财务,由财务提出意见后,先由归口管理的分管领导审核,再送财务分管领导审核,最后报法定代表人审批,必要时提交馆长办公会议讨论。
2.所有经费报销的原始单据必须合理合法,内容真实,项目填写完整、规范、准确,大小写金额相符。否则不予结算。
六、经费支出的审批权限和程序
1.审批权限:资金使用实行“统一管理、预算控制、分工负责”的原则,由归口管理的分管领导审批后同时送财务分管领导审批。
2.日常经费审批程序:由经办人、部门主任签字送归口管理的分管领导审批后送财务分管领导审批,各分管领导在审批时应严格按预算进行控制;人事干部对涉及职工(在编和非在编)绩效工资定额、以及劳务费支出等的相关资金支出进行审核和控制。
3.项目经费审批程序:由经办人、项目负责人签字。具体操作办法参照中国丝绸博物馆项目经费管理办法执行。
4.重要经济业务事项的决策和执行,须经馆长办公会议讨论决定。对外签订经济协议、合同(包括联系单),在正常预算范围内,由分管馆长签署;不在预算范围内的,由执行部门形成书面文字,由分管财务领导签署后,交法定代表人审定批准。谈判时,须有二人以上参加。未经批准,各部门不得自行对外签订经济协议、合同,否则该协议、合同无效,并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七、经费支出标准及相关规定
1.招待费
招待费严格按照浙委办发(2014)42号文件实行公务接待清单制度。如实反映接待对象、公务活动、接待费用等情况,派出单位公函、接待清单(公务接待审批单)作为财务报销的凭证之一并接受审计。
2.会议费
会议费严格按照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省级机关会议费管理规定的通知浙财行〔2014〕7号规定。会议费开支范围包括会议住宿费、伙食费、会议室租金、交通费、文件印刷费等。其中交通费是指用于会议代表接送等会务需要的租车费用支出。会议代表参加会议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按照差旅费管理规定回所在单位报销。会议费报销时除合法票据外,还应当提供会议审批依据、会议通知及实际参会人员签到表、政府采购合同、定点饭店等会议服务单位提供的费用原始明细单据等凭证。
3.差旅费报销规定
(1)工作人员差旅费报销,严格按照(浙财行[2017]29号)《关于印发浙江省机关工作人员差旅费管理规定的通知》贯彻执行(详见附件1)。
(2)参加会议(培训)的差旅费报销,须附“会议(培训)通知”,并按差旅费及会议费报销规定报销。各类学历和资格培训必须符合《员工管理条例》的规定范围,并由办公室主任预审后,按报销程序报销。
4.因公出国经费报销规定
根据浙财行〔2014〕30号《浙江省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规定》,工作人员因公临时出国经费实行凭据报销与定额包干相结合的办法。具体包括: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伙食费、公杂费和其他费用。外方以现金或实物形式提供伙食费和公杂费接待我出访团组的,出国人员不再领取伙食费和公杂费。(详见附件2)。住宿费根据浙财行【2017】77号《关于调整因公临时出国住宿费标准等有关事项的通知》精神执行(详见附件3)
5.培训费
工作人员培训费报销,严格按照(浙财行[2014]8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省级机关培训费管理规定的通知》贯彻执行。培训费是指各单位开展培训直接发生的各项费用支出,包括住宿费、伙食费、培训场地费、讲课费、培训资料费、交通费、其他费用。住宿费是指参训人员及工作人员培训期间发生的租住房间的费用。伙食费是指参训人员及工作人员培训期间发生的用餐费用。培训场地费是指用于租用培训场地的费用支出。讲课费是指聘请师资授课所支付的必要报酬。培训资料费是指培训期间必要的资料及办公用品费。交通费是指用于统一组织的与培训有关的交通支出。其他费用是指除上述费用以外与培训相关的必要支出。
培训费综合定额标准实行分项核定、总额控制。综合定额标准如下:
单位:元/人·天
住宿费 | 伙食费 | 其他各项费用 | 合 计 |
160 | 100 | 140 | 400 |
综合定额标准是培训费开支的上限,各项费用之间可以调剂使用。
(2)5天以内(含5天)的培训按照综合定额标准控制;5天以上的培训按照综合定额标准的75%(计300元)控制。上述天数含报到和离开时间,报到和离开时间合计不得超过1天。
6.物资采购报销规定
(1)物质采购均需经办、验收人签字。管理责任人需建立台账,办理验收入库和领用登记手续,实时掌握资产的收发结存情况。
(2)固定资产的采购报销,经本部门固定资产管理员及馆固定资产管理员签字验收后方可报销。
(3)书报、杂志类、图录印刷的采购报销须经图书资料管理员签字验收后方可报销。
(4)照片冲印须经办公室档案管理员签字验收后予以报销。
7.劳务费
因工作需要发放劳务费(含项目经费列支)的,应填报“省博物馆劳务费发放审批表”,由分管领导审核并报财务分管领导审批后执行。具体发放标准如下:
(1)讲课费 (税后)
副高级技术职称专业人员每半天最高不超过1000元;
正高级技术职称专业人员每半天最高不超过2000元;
院士、全国知名专家每半天一般不超过3000元;
其他人员讲课费参照上述标准执行。
(2)评审费每半天最高不超过1500元。
(3)咨询费等其他劳务费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酌情发放,标准参照财政厅《浙江省省级预算单位课题研究项目经费预算管理办法》(浙财预〔2013〕65号)执行。
(4)未经审批、擅自发放或超标准发放的劳务费一律不予报销。
8.公务卡报销
凡《浙江省省级预算单位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见附件4)规定的公务支出项目,应按规定使用公务卡或转账结算,原则上不得使用现金结算。如特殊情况确需使用现金支付的,须填写《现金支付情况说明书》,经单位负责人审批同意并加盖公章确认后作为结报审核依据。公务卡公务消费报销时需提供发票和交易凭条(银联小票)等原始凭证。
中国丝绸博物馆
2018年2月12日
公务接待暂行规定(试行)
1.目的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以及省政府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有关规定精神,结合本馆实际,特制定本暂行规定。
2.适用范围
2.1上级主管部门领导和随行人员。
2.2兄弟省、市(地)相关部门(单位)领导和随行人员。
2.3本省市、县(区)相关部门(单位)的领导和随行人员。
2.4与本馆业务相关的必须接待的来宾。
2.5因公出差的公务接待。
2.6其他经馆领导同意,需要接待的。
3.职责
办公室负责公务接待管理工作。
4.程序要求
4.1接待审批程序
4.1.1上级或馆领导来客由对口部门负责接待,馆领导根据“对等、对口”原则出面接待并宴请。
4.1.2各部门的来客由部门负责接待,原则上以工作餐为主,并事先办理公务接待审批手续(详见《中国丝绸博物馆公务接待审批单》),并凭审批表到指定酒店就餐,超过接待标准部分由接待人承担。
4.1.3因特殊情况不能在指定签约酒店进行接待的,应事先报馆长同意后,方可进行接待,并办理审批程序,财务报销时附审批单,无审批单的招待费不予报销。
4.1.4特殊情况可经馆长或分管馆长同意,先接待后补办审批手续(指定签约酒店除外),超接待标准部分接待人自理。
4.2接待标准
4.2.1一般工作联系,以工作联系单形式到传达室领取工作餐券(详见《工作餐联系单》),到职工餐厅就餐,工作联系单需注明工作内容、工作单位及姓名。
4.2.2一般公务接待,每人每次50元,不安排酒水,本馆人员不超过2人;来宾中有单位级领导的每人每次70元,不安排酒水,陪同人员不超过来宾人数。
4.2.3馆领导宴请标准,每人每次100元至120元,每批来宾馆领导最多宴请一次,宴请陪餐人数应从严掌握,陪同人员不超过来宾人数。
知识产权有偿使用管理办法
1.目的
为了加强我馆知识产权保护工作,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知识产权法规,合法使用本馆持有的知识产权,维护单位的合法权益,依据国家有关法规制定本管理。
2.知识产权范围
我馆持有的知识产权是指执行我馆交付的任务和主要利用我馆的物质条件完成的职务发明创造、藏品的收藏、展示、研究、保护成果及技术等。包括:
2.1专利权:包括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
2.2专有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新配方、新设计、新品种等。
2.3著作权及其邻接权:指职工在从事本职工作或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时,主要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和资源,并由本单位承担责任的作品:包括馆藏藏品(图片)、展览方案、策划方案、产品设计、专著、年鉴、画册(图录)、摄影作品、声像作品、美术摄影作品、计算机软件以及其他以单位名义出版的出版物。
2.4商标及服务标记:指单位拥有注册的和尚未注册的产品商标和服务商标以及集体商标、证明商标。
2.5馆标及其他标志。
2.6依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或者依法按合同约定由本馆享有或持有的其他知识产权。
3.知识产权的有偿使用
除与本馆进行技术、合作、交流,无偿使用本馆知识产权外,知识产权均实行有偿使用,具体收费标准如下:
3.1 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每件酌情收取1万至5万元使用费。
3.2 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新配方、新设计、新品种每个品种酌情收取1万至5万元使用费。
3.3 展览方案每件酌情收取3万至5万元使用费。
3.4 文化生态策划方案,根据规模大小每件酌情收取5万至50万元。
3.5 馆藏藏品图片,摄影作品每件酌情收取500元使用费。
3.6 本馆正式出版的声像作品,用于商业播放,每件每年收取1万至3万使用费。
编外人员岗位、工资管理暂行规定
1.目的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劳动法规,建立科学合理的薪酬激励机制,明确、规范编外人员岗位、工资管理,制定中国丝绸博物馆编外人员岗位、工资管理暂行规定。
2.适用范围
适用于中国丝绸博物馆编外人员岗位管理。
3.职责
办公室负责编外人员岗位管理。
4.程序
4.1岗位任职要求及薪酬标准:
4.1.1 纺织品文物修复
岗位要求:
(1)性别:男女不限,年龄20-40周岁,高中以上学历,杭州地区户口,身体健康。
(2)除基本条件外,有以下条件者优先录用:熟悉纺织品相关性能;具备服装企业工作经验或缝纫、织补技能。
(3)服从工作安排,遵守馆内各项规章制度,按时完成规定工作任务。
(4)工作时间:9:00至17:00,每周工作5天。
薪酬标准:
(1)岗位薪酬标准
A 、基础工资:1500元/月。
B 、岗位工资:一级岗400元/月;二级岗600元/月、三级岗1000元/月;
C、 绩效考核奖:1300元/月
D、年终奖:第1年每月600元,第2年起每月增加165元(5年计划)
E、过节费:5个节日(元旦、五一、中秋、国庆、春节),每次200元
F、缴纳省级公积金200元/月及三金
(2)岗位等级评定
A、岗位等级及比例
a.岗位等级:一级岗:400元/月;二级岗:600元/月;三级岗:1000元/月
b.等级分配比例:一级岗:30%;二级岗:50%;三级岗:20%
B、评定办法
a.当年进馆人员定一级岗。
b.每年末组织岗位等级考评,根据考评成绩确定每个修复人员第二年岗位等级。考评小组成员由馆领导、技术部正副主任和业务骨干组成。由办公室和技术部组成工作组,负责考评的组织工作。
c.考核内容:考核内容由技能考核和综合考核两部分组成,各占50%,根据分值高低决定等级。
具体评分标准见以下两表:
修复人员技能考核评分标准
修复人员编号
项目 | 要求细则 | 满分 | 得分 |
修复 方法 | 按修复方案实施,不擅自更改已定方案 确需修改,应经相关人员讨论后决定 | 10 | |
修复 质量 | 修复材料选用适当,颜色与文物相匹配 | 15 | |
文物清洁适度 | 10 | ||
纺织品形制准确,织物平整度好 | 20 | ||
修复针法合适,针迹均匀 | 20 | ||
修复 档案记录 | 文物基本信息记录准确、全面 | 5 | |
修复材料、修复方法记录准确、全面 | 5 | ||
修复步骤记录详实 | 5 | ||
照片拍摄清晰到位,绘图准确 | 5 | ||
其他要求记录的内容 | 5 |
综合考核评分标准
修复人员编号
项目 | 要 求 | 满分 | 得分 |
工作形象 | 1.着装得体,精神饱满 | 5 | |
2.工作台面整齐洁净 | 10 | ||
3.按规定使用仪器设备 | 5 | ||
修复产量 | 按每件文物所需工作日按时完成修复任务 如无特殊情况不按时完成修复任务,每拖延5个工作日,扣5分 | 40 | |
考 勤 | 1.每月迟到次数达3次则扣3分,依次累加 2.因私请假1天扣2分(计划生育假、婚假除外) 3.旷工1天扣12分 4.违反《修复人员守则》规定每1次扣2分 | 40 |
(3)岗位考核办法
A、每月确定工作量,未能完成工作量,按天扣除月绩效考核奖。
B、因私请假,除双方晚婚者婚假和计划生育假外,请假1天,扣100元绩效奖,5天以上取消当月绩效奖和岗位工资;当月因私缺勤,取消当月年终奖。请事假除扣绩效奖外,请假1天,扣1天的基本工资(每月按21.75个工作日计算)。
C、违规违纪每次扣100元,违规违纪内容以《员工管理条例》规定为准。部门及岗位另有规定的,参照执行。
D、自觉遵守《员工手册》等各项规章制度,违反规定者按相关规章制度处理。
E、每周工作五天,按工作需要调班或加班。
F、除修复工作外,必须服从部门其它工作安排。
G、每月度考核一次,合格者发放考核奖。年度考核合格的发放年终奖。
4.1.2 讲解员
岗位要求:
(1)性别:男女不限。女性160厘米以上;男性170厘米以上。
(2)年龄:35周岁以下;学历:大专以上。
(3)除基本条件外,有以下条件者优先录用:普通话二级甲等以上、大学英语4级以上或会第二外语以及历史、旅游、中文、播音主持、师范、幼教等专业毕业以及杭州市区常驻人员。
(4)服从工作安排,遵守馆内各项规章制度,按时完成规定讲解(工作)任务。
(5)工作时间:9:00至17:00,每周工作5天(轮休制)。
薪酬标准:
(1)岗位薪酬标准
A 、基础工资:1500元/月
B、岗位工资:一级岗400元/月;二级岗600元/月、三级岗1000元/月;特级岗(双语)1200元/月
C、绩效考核奖:1300元/月
D、年终奖:第1年每月600元,第2年起每月增加165元(5年计划)
E、过节费:5个节日(元旦、五一、中秋、国庆、春节),每次200元
F、缴纳省级公积金200元/月及三金
(2) 岗位等级评定
A、岗位等级及比例
a.岗位等级:一级岗:400元/月;二级岗:600元/月;三级岗:1000元/月;特级岗(双语):1200元/月
b.等级分配比例:一级岗:30%;二级岗:50%;三级岗:20%
B、评定办法
a.当年进馆人员定一级岗。
b.每年未组织岗位等级考评,根据考评成绩确定每个讲解员第二年岗位等级。考评小组成员由馆领导、社教部正副主任组成。由办公室和社教部组成工作组,负责考评的组织工作。
c.考核内容由技能考核和综合考核两部分组成,各占50%,根据分值高低及比例决定等级。
d.技能考核分两部分内容:一是每人按事先准备的讲解(5分钟);二是抽签临场发挥讲解(3分钟)。具体评分标准:
讲解员技能考核评分标准
讲解员编号
项目 | 要求细则 | 满分 | 得分 |
仪容 仪表 | 妆容适宜,着装得体,精神饱满,符合服务行业规范要求 | 20 | |
讲解 内容 | 重点突出、紧扣主题。叙述完整、准确 | 25 | |
讲解 结构 | 结构合理、层次分明、详略得当、逻辑性强 | 10 | |
讲解 技巧 | 讲解角度新颖、生动幽默、通俗易懂, 富有感染力、亲和力 | 10 | |
语言 语调 | 普通话标准、语调自然、音量适中、语速把握得当、节奏合理、肢体语言规范 | 15 | |
表达 能力 | 口齿清楚、语法正确、表达自然流畅 | 10 | |
时 间 | 到时即停(超时或不到时间的扣分) | 10 |
综合考核评分标准
讲解员编号
项目 | 要 求 | 满分 | 得分 |
工作 业绩 | 1.全年讲解360次:40分 2.240-300次:30分 3.240次:20分 4.240次以下10分 | 40 | |
工作 效率 | 1.因私请假1天扣2分(计划生育假、婚假除外) | 24 | |
遵章 守纪 | 1.旷工1天扣12分 2.违反《员工条例》规定每1次扣2分 | 36 |
(3)岗位考核办法
A、每月讲解20次以上,不到20次,每次扣50元,少于10次扣当月绩效考核奖。
B、因私请假,除双方晚婚者婚假和计划生育假外,请假1天,扣100元绩效奖,5天以上取消当月绩效奖和岗位工资;当月因私缺勤,取消当月年终奖。请事假除扣绩效奖外,请假1天,扣1天的基本工资(每月按21.75个工作日计算)。
C、违规违纪每次扣100元,违规违纪内容以《员工管理条例》规定为准。部门及岗位另有规定的,参照执行。
D、自觉遵守《员工手册》等各项规章制度,违反规定者按相关规章制度处理。
E、每周工作五天,按工作需要轮班。
F、除讲解工作外,必须服从部门其它工作安排。
G、每月度考核一次,合格者发放考核奖。年度考核合格的发放年终奖。
4.1.3 陈列展览及藏品管理
岗位要求:
(1)性别:男女不限,年龄:23周岁以上,大专以上学历,杭州户口,身体健康。
(2)服从工作安排,遵守馆内各项规章制度,按时完成规定工作任务。
(3)工作时间:9:00至17:00,每周工作5天。
薪酬标准:
(1)岗位薪酬标准
A 、基础工资:1500元/月。
B 、岗位工资:一级岗400元/月;二级岗600元/月、三级岗1000元/月
C、 绩效考核奖:1300元/月
D、年终奖:第1年每月600元,第2年起每月增加165元(5年计划)
E、过节费:5个节日(元旦、五一、中秋、国庆、春节),每次200元
F、缴纳省级公积金200元/元及三金
(2)岗位等级评定
A、岗位等级及比例
a.岗位等级:一级岗:400元/月;二级岗:600元/月;三级岗:1000元/月
b.根据岗位考核评定办法,其中90分以上(含90分)为三级岗, 7 5分以上(含75分)为二级岗,6 0分以上(含60分)为一级岗。
B、评定办法
a.当年进馆人员定一级岗。
b.每年未组织岗位等级考评,根据考评成绩确定每个陈列展览及藏品管理员次年岗位等级。考评小组成员由馆领导、陈列保管部正副主任组成。由办公室和保管部组成工作组,负责考评的组织工作。
c.考核内容由日常基础性工作考核和综合考核两部分组成,各占50%,根据分值高低决定等级。
具体评分标准如下:
陈列展览及藏品管理员日常基础性工作考核评分标准
陈列展览及藏品管理员编号
项目 | 要求细则 | 满分 | 得分 |
仪容仪表 | 着装符合库房和陈列展览从业人员规范要求 | 10 | |
藏品管理 | 1.严格遵守文物库房基本管理制度 2.按数据库系统建档要求进行藏品的拍摄及图片整理 3.完成当月新入藏藏品的拍摄 4.本馆藏品数据库系统的登录、更新及管理 | 30 | |
陈列展览 | 1.一年完成2个以上专题展览的形式设计和布展 2.本馆出版物的版面设计、其他设计 | 40 | |
临时工作 | 配合完成展品的装箱、展具准备等部门安排的各项临时性工作 | 20 |
综合考核评分标准
陈列展览及藏品管理员编号
项目 | 要 求 | 满分 | 得分 |
工作业绩 | 1.完成2个以上专题展览的形式设计和布展 2.根据本馆藏品数据库系统要求完成藏品的拍摄及图片整理,并按时完成数据库系统的登录、更新及管理 3.完成临展装箱等部门安排的各项临时性工作 | 40 | |
工作效率 | 1.因私请假1天扣2分(计划生育假、婚假除外) | 24 | |
遵章守纪 | 1.旷工1天扣12分 2.违反《员工管理条例》规定每1次扣2分 | 36 |
(3)岗位考核办法
A、因私请假,除双方晚婚者婚假和计划生育假外,请假1天,扣100元绩效奖,5天以上取消当月绩效奖和岗位工资;当月因私缺勤,取消当月年终奖。请事假除扣绩效奖外,请假1天,扣1天的基本工资(每月按21.75个工作日计算)。
B、违规违纪每次扣100元,违规违纪内容以《员工管理条例》规定为准。部门及岗位另有规定的,参照执行。
C、自觉遵守《员工手册》等各项规章制度,违反规定者按相关规章制度处理。
D、每周工作五天,按工作需要轮班。
E、除日常工作外,必须服从部门其它工作安排。
F、每月度考核一次,合格者发放绩效考核奖。年度考核合格的发放年终奖。
4.1.4 库保员
岗位要求:
(1)性别:男女不限,年龄:23周岁以上,高中学历,杭州户口,身体健康。
(2)服从工作安排,遵守馆内各项规章制度,按时完成规定工作任务。
(3)工作时间:9:00至17:00,每周工作5天。
薪酬标准:
(1)库保员岗位薪酬标准
A 、基础工资:1500元/月。
B 、岗位工资:一级岗400元/月;二级岗600元/月、三级岗1000元/月;
C、 绩效考核奖:1300元/月
D、年终奖:第1年每月600元,第2年起每月增加165元(5年计划)
E、过节费:5个节日(元旦、五一、中秋、国庆、春节),每次200元
F、缴纳省级公积金200元/月及三金
(2)助理库保员薪酬标准(退休返聘)
A、基础工资:1500元/月。
B、绩效考核奖:800元/月
C、年终奖:全年每月300元。
D、过节费:5个节日(元旦、五一、中秋、国庆、春节),每次200元
(3)岗位等级评定
A、岗位等级及比例
a.岗位等级分四级:一级岗:400元/月;二级岗:600元/月;三级岗:1000元/月;
b.根据库保员岗位考核评定办法,其中90分以上(含90分)为三级岗, 7 5分以上(含75分)为二级岗,6 0分以上(含60分)为一级岗。
B、评定办法
a.当年进馆人员定一级岗。
b.每年未组织岗位等级考评,根据考评成绩确定每个助理库保员次年岗位等级。考评小组成员由馆领导、陈列保管部正副主任组成。由办公室和保管部组成工作组,负责考评的组织工作。
c.考核内容由日常基础性工作考核和综合考核两部分组成,各占50%,根据分值高低决定等级。
具体评分标准如下:
库保员日常基础性工作考核评分标准
库保员编号
项目 | 要求细则 | 满分 | 得分 |
仪容仪表 | 着装符合库房管理行业规范要求 | 10 | |
库区维护 | 1.严格遵守文物库房基本管理制度 2.维护每日库房的温湿度条件及整齐清洁 3.做好工作日每天的温湿度记录 | 25 | |
藏品整理 | 1.严格遵守文物安全操作规程,细致认真 2.完成当月新入藏藏品的编号、尺寸测量及电脑系统登录等入库登记和安放工作 3.熟悉库藏文物方位,特别是定级文物的具体存放位置,能配合展览的需要准确及时提、退各类藏品 | 30 | |
安全保障 | 1.熟悉各种消防安全设备的使用,工作日早晚各检查巡视一次库房设施及安全 2.配合保卫部门进行安防设施的调装工作 3.对库保员以外的入库人员做好登记工作 4.严守库房机密 | 15 | |
临时工作 | 配合完成展品的装箱、展览布展、展具准备、拍摄等部门安排的各项临时性工作 | 20 |
综合考核评分标准
库保员编号
项目 | 要 求 | 满分 | 得分 |
工作业绩 | 1.完成库区各项基础性日常工作,做好藏品的妥善保管和安全工作 2.完成临展装箱、布展等部门安排的各项临时性工作 | 40 | |
工作效率 | 1.因私请假1天扣2分(计划生育假、婚假除外) | 24 | |
遵章守纪 | 1.旷工1天扣12分 2.违反《员工条例》规定每1次扣2分 | 36 |
(4)岗位考核办法
A、因私请假,除双方晚婚者婚假和计划生育假外,请假1天,扣100元绩效奖,5天以上取消当月绩效奖和岗位工资;当月因私缺勤,取消当月年终奖。请事假除扣绩效奖外,请假1天,扣1天的基本工资(每月按21.75个工作日计算)。
B、违规违纪每次扣100元,违规违纪内容以《员工管理条例》规定为准。部门及岗位另有规定的,参照执行。
C、自觉遵守《员工手册》等各项规章制度,违反规定者按相关规章制度处理。
D、每周工作五天,按工作需要轮班。
E、除日常工作外,必须服从部门其它工作安排。
F、每月度考核一次,合格者发放绩效考核奖。年度考核合格的发放年终奖。
4.1.5 配电值班及维修电工
岗位要求:
(1)男性:40周岁以上,高中以上文化程度,杭州市常住户口,身体健康。
(2)具有高配、维修电工资格证,能独立进行配电设备和电器维修、操作。
(3)严格遵守高配和电工操作规范。
(4)服从工作安排,遵守馆内各项规章制度。
(5)工作时间:每周5天,每天工作8小时。
薪酬标准:
(1)岗位薪酬标准
A、基础工资:1500元/月。
B、岗位工资:一级岗400元/月;二级岗600元/月、三级岗1000元/月;
C、绩效考核奖:1300元/月
D、年终奖:第1年每月600元,第二年起每月增加165元(5年计划)
E、过节费:5个节日(元旦、五一、中秋、国庆、春节),每次200元
F、缴纳省级公积金200元/月及三金
(2)岗位等级评定
A、岗位等级
a.岗位等级:一级岗:400元/月;二级岗:600元/月;三级岗:1000元/月;
B、评定办法
a.当年进馆人员定一级岗。
b.每年未组织岗位等级考评,根据考评成绩确定每个电工第二年岗位等级。考评小组成员由馆领导、办公室正副主任组成,由办公室负责考评的组织工作。
c.考核内容由技能考核和综合考核两部分组成,各占50%,根据分值高低决定等级。
具体评分标准如下:
电工技能考核评分标准
电工编号
项目 | 要求细则 | 满分 | 得分 |
安全运行 | 严格按《电工安全工程规程》进行操作 | 30 | |
操作技能 | 必须具有《进网作业许可证》 | 20 | |
工作巡检 | 对高压设备,变、配电装置,每日进行不少于10次的正常巡回检查;对展厅每日进行不少于4次的正常巡回检查 | 20 | |
遵章守纪 | 遵纪守法,遵守博物馆的一切规章制度 | 10 | |
服务态度 | 服从安排,热心服务,树立优质服务意识 | 10 | |
仪容仪表 | 上班必须穿工作服,符合行业规范要求 | 10 |
综合考核评分标准
电工编号
项目 | 要 求 | 满分 | 得分 |
工作业绩 | 1.全年安全无事故:40分 2.发生一次责任事故,损失在1000元以下扣10分 3.发生一次责任事故,损失在1000元一5000元以内扣20分 4.发生一次责任事故,损失在5000元一10000元以内扣30分 5、发生一次责任事故,损失在10000元以上扣40分 | 40 | |
工作效率 | 1.因私请假1天扣2分(计划生育假、婚假除外) | 24 | |
遵章守纪 | 1.旷工1天扣12分 2.违反《员工条例》规定每1次扣2分 | 36 |
(3)岗位考核办法
A、因私请假,请假1天,扣100元绩效奖,5天以上取消当月绩效奖和岗位工资;当月因私缺勤,取消当月年终奖。请事假除扣绩效奖外,请假1天,扣1天的基本工资(每月按21.75个工作日计算)。
B、违规违纪每次扣100元,违规违纪内容以《员工管理条例》规定为准。部门及岗位另有规定的,参照执行。
C、自觉遵守《员工手册》等各项规章制度,违反规定者按相关规章制度处理。
D、每周工作五天,按工作需要轮班。
E、除高配值班(含维修)工作外,必须服从部门其它工作安排。
F、每月度考核一次,合格者发放绩效考核奖。年度考核合格的发放年终奖。
4.1.6 展厅管理员(退休返聘)
岗位要求:
(1)年龄6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杭州市常住户口;
(2)负责展厅管理,严格履行展厅管理岗位职责;
(3)服从工作安排,遵守馆内各项规章制度;
(4)工作时间:每周5天,每天工作8小时。
薪酬标准
(1)岗位薪酬标准
A、基础工资:1500元/月。
B、绩效考核奖:800元/月
C、年终奖:全年每月300元。
D、过节费:5个节日(元旦、五一、中秋、国庆、春节),每次200元
(2)考核标准
考核评分标准
人员编号
项目 | 要 求 | 满分 | 得分 |
工作形象 | 规范着装,精神饱满 | 20 | |
考 勤 | 1.每月迟到次数达3次则扣3分,依次累加 2.因私请假1天扣2分 3.旷工1天扣12分 4.违反《员工管理条例》规定每1次扣2分 | 40 | |
工作业绩 | 1.展厅正常开放。在岗未准时开门1次扣5分 2.负责展厅安全 3.指导手工坊活动 4.热情接待观众。投诉1次扣10分 | 40 |
(3)岗位考核办法
A、因私请假,除双方晚婚者婚假和计划生育假外,请假1天,扣100元绩效奖,5天以上取消当月绩效奖;当月因私缺勤,取消当月年终奖。请事假除扣绩效奖外,请假1天,扣1天的基本工资(每月按21.75个工作日计算)。
B、违规违纪每次扣100元,违规违纪内容以《员工管理条例》规定为准。部门及岗位另有规定的,参照执行。
C、自觉遵守《员工手册》等各项规章制度,违反规定者按相关规章制度处理。
D、每周工作五天,按工作需要轮班。
E、除日常工作外,必须服从部门其它工作安排。
F、每月度考核一次,合格者(60分)发放绩效考核奖。年度考核合格的发放年终奖。
4.1.7 织机操作工
岗位要求:
(1)女性:60周岁以下,男性:5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杭州市常住户口;
(2)具有织机操作技能,能独立操作各类织机;
(3)负责文物复制织机操作,工作认真负责,完成规定的分配产量;
(4)工作时间:每周5天,每天工作8小时。
薪酬标准
(1)岗位薪酬标准
A、基础工资:1500元/月。
B、岗位工资:织造工400元/月;拉花工600元/月、
C、绩效考核奖:1300元/月
D、年终奖:第1年每月600元,第二年起每月增加165元(5年计划)
E、过节费:5个节日(元旦、五一、中秋、国庆、春节),每次200元
F、缴纳省级公积金200元/月及三金
(2)考核标准
工作产质量考核评分标准
操操作人员编号
项目 | 要求细则 | 满分 | 得分 |
产 量 | 每天按时上机织造,完成规定的产量 | 50 | |
质 量 | 质量按规定的要求进行验收 | 20 | |
工作形象 | 着装得体,精神饱满,热情耐心地回答观众的提问 | 10 | |
织机装造 | 如工作需要,需配合完成织机的装造任务 | 20 |
纪律考核评分标准
操作人员编号
项 目 | 要 求 | 满分 | 得分 |
工作形象 | 着装得体,精神饱满,工作台面整齐洁净,按规定使用仪器设备 | 20 | |
考 勤 | 1.每月迟到次数达3次则扣3分,依次累加 2.因私请假1天扣2分(计划生育假、婚假除外) 3.旷工1天扣12分 4.违反《修复人员守则》规定每1次扣2分 | 40 | |
事 故 | 如与观众发生不必要的争吵,酌情扣分 | 20 |
(3)岗位考核办法
A、每月完成当月规定产量,完不成取消当月绩效考核奖。
B、因私请假,除双方晚婚者婚假和计划生育假外,请假1天,扣100元绩效奖,5天以上取消当月绩效奖和岗位工资;当月因私缺勤,取消当月年终奖。请事假除扣绩效奖外,请假1天,扣1天的基本工资(每月按21.75个工作日计算)。
C、违规违纪每次扣100元,违规违纪内容以《员工管理条例》规定为准。部门及岗位另有规定的,参照执行。
D、自觉遵守《员工手册》等各项规章制度,违反规定者按相关规章制度处理。
E、每周工作五天,按工作需要调班或加班。
F、除修复工作外,必须服从部门其它工作安排。
G、每月度考核一次,合格者发放考核奖。年度考核合格的发放年终奖。
织机操作工(退休返聘人员)
(1)薪酬标准
A 、基础工资:1500元/月。
B、岗位工资:织造工400元/月;拉花工600元/月
C、绩效考核奖:800元/月
D、年终奖:全年每月300元。
E、过节费:5个节日(元旦、五一、中秋、国庆、春节),每次200元
(2)岗位考核办法
A、每月完成当月规定产量,完不成取消当月绩效考核奖。
B、因私请假,请假1天,扣100元绩效奖,5天以上取消当月绩效奖;当月因私缺勤,取消当月年终奖。请事假除扣绩效奖外,请假1天,扣1天的基本工资((每月按21.75个工作日计算)。
C、违规违纪每次扣100元,违规违纪内容以《员工管理条例》规定为准。
D、自觉遵守《员工手册》等各项规章制度,违反规定者按相关规章制度处理。
E、每周工作五天,按工作需要调班或加班。
F、除修复工作外,必须服从部门其它工作安排。
G、每月度考核一次,合格者发放考核奖。年度考核合格的发放年终奖。
4.1.8 驾驶员
岗位要求:
(1)男性:35周岁以上,高中以上文化程度,杭州市常住户口,身体健康,实际驾龄5年以上。
(2)严格遵守《道路安全交通法》,安全行车无事故。
(3)服从工作安排,遵守馆内各项规章制度。
(4)工作时间:每周5天,每天工作8小时。
薪酬标准:
(1)岗位薪酬标准
A、基础工资:1500元/月
B、岗位工资:一级岗400元/月;二级岗600元/月、三级岗1000元/月
C、绩效考核奖:1300元/月
D、安全奖:500元/月
E、一次性加班补贴:300元/月
F、年终奖:第1年每月600元,第2年起每月增加165元(5年计划)
G、过节费:5个节日(元旦、五一、中秋、国庆、春节),每次200元
H、缴纳省级公积金200元/月及三金
(2)岗位等级评定
A、岗位等级及比例
a.岗位等级分三级:一级岗:400元/月;二级岗:600元/月;三级岗:1000元/月
b、根据年度考核结果,90分以上(含90分)为三级岗, 7 5分以上(含75分)为二级岗,6 0分以上(含60分)为一级岗
B、评定办法
a.当年进馆人员定一级岗
b.每年末组织岗位等级考评,根据考评成绩确定每个驾驶员第二年岗位等级。考评小组成员由馆领导、办公室正副主任组成。由办公室负责考评的组织工作。
c.考核内容由技能考核和综合考核两部分组成,各占50%,根据分值高低决定等级。
具体评分标准如下:
驾驶员技能考核评分标准
驾驾驶员编号
项目 | 要求细则 | 满分 | 得分 |
安全行车 | 上岗时精神饱满,不开霸王车、疲劳车等,严禁酒后驾车、无证驾驶,行车符合交通法规要求 | 30 | |
遵章守纪 | 遵守博物馆的一切规章制度 | 20 | |
驾驶技能 | 安全准点,行车平稳 | 20 | |
服务态度 | 服从安排,热心服务,树立优质服务意识 | 10 | |
公车公用 | 严禁公车私用 | 10 | |
车容车貌 | 车况整洁,车内无尘 | 10 |
综合考核评分标准
驾驶员编号
项目 | 要 求 | 满分 | 得分 |
工作业绩 | 1.全年安全无事故:40分 2.发生一般交通事故一次(主要责任):经济损失在1000元以下,扣10分; 1000元一5000元以内,扣20分; 5000元一10000元以内,扣30分;发生重大交通事故(主要责任),扣40分 | 40 | |
工作效率 | 1.因私请假1天扣2分 | 24 | |
遵章守纪 | 1.旷工1天扣12分;2.违反《员工条例》规定每1次扣2分 | 36 |
(3)岗位考核办法
A、每月安全行车,发生一次安全事故取消当月安全奖,一次以上安全事故取消当月绩效考核奖。
B、因私请假,请假1天,扣100元绩效奖,5天以上取消当月绩效奖和岗位工资;当月因私缺勤,取消当月年终奖。请事假除扣绩效奖外,请假1天,扣1天的基本工资(每月按21.75个工作日计算)。
C、违规违纪每次扣100元,违规违纪内容以《员工管理条例》规定为准。部门及岗位另有规定的,参照执行。
D、自觉遵守《员工手册》等各项规章制度,违反规定者按相关规章制度处理。
E、每周工作五天,根据工作需要加班。
F、除驾驶工作外,必须服从部门其它工作安排。
G、每月度考核一次,合格者发放绩效考核奖。年度考核合格的发放年终奖。
4.1.9 编外硕士研究生岗位(不含讲解岗位)
A、基础工资:2500元\月,绩效考核奖:1800元\月。
B、年终奖:第1年每月600元,第2年起每月增加330元(5年计划)。
其他待遇与已有劳务派遣待遇政策相同。相应的技师及相关等级的劳务派遣人员也享受此待遇。
4.1.10同工同酬岗位
基本条件:(1)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学位;(2)在本馆连续工作半年以上。
录用程序:(1)本人申请,部门同意。(2)党政联席会讨论决定(3)报省文化厅人事处备案后才能签订合同,同时享受与博物馆在编职工的相同待遇。
5.1 编外人员实行岗位工资制,工资以月为单位发放,实行先做后发。新进人员,以本岗位月平均工资,按工作天数计发。
5.2 劳务派遣员工公积金增长机制:为进一步激励劳务派遣员工的工作积极性,自2015年起,劳务派遣员工2014年底之前进劳务派遣的公积金每年增长100元,可持续增长3年(即最高可增长到500元)。
5.3 严格控制编外人员加班,确因工作需要加班,由所在部门提出书面报告,经分管馆长批准同意,办公室审核发放加班工资。编外人员加班工资(特殊工种及岗位除外)全馆统一为工作日晚上加班150元每班,双休日200元每班,法定休假日300元每班支付加班工资。社会化管理岗位人员加班,按双方协议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