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丝绸博物馆物资、物品(宣传品)采购(制作)、保管、领用管理暂行办法
为规范我馆物资、物品(宣传品)的采购(制作)、保管、领用管理,杜绝浪费行为,防范廉政风险,将实行分散采购(制作),集中保管领用的管理办法,具体规定如下:
一、集中管理的物资、物品种类
文创产品、宣传品、印刷品、办公用品及日常易耗物资材料。
二、物资采购(制作)
上述物资和物品,根据管理职能由各部门负责制作或采购,其中办公用品和一般服务用品,按《中国丝绸博物馆采购控制程序》(ZSB213)规定,由办公室统一采购。采购(制作)的物资需经仓库保管员验收签字后,才能报销。
三、物资保管
全馆设立集中统一的综合物资仓库,办公室负责综合物资仓库的管理,配备兼职的仓库保管员,全馆物资、物品、文创产品(含杭州锦道文化艺术公司的文创产品)全部入库,由仓库保管员验收、保管与发放,仓库保管的物品要分类别、分区域合理堆放,并建立进出仓库物品账册管理,由财务部门监督。
四、领用办法
物资领用分“宣传品领用审批单”和“物资领用审批单”(详见附件)。宣传品领用需经部门主任、办公室主任和行政副馆长审批;物资领用需经部门主任和办公室主任审批。各部门领用物品,凭审批单到综合仓库领用。仓库建立统一的领用台账,每月上报领用报表。仓库内短缺的物资,由仓库保管员统计后,用物资审购单报办公室主任和行政分管领导签字同意后,交采购人员去采购,常用物资在仓库内要有一定的备货量,以保证各部门的急需之用。
本暂行办法自2017年11月1日起执行。
附表:1.中国丝绸博物馆宣传品领用审批单
2.中国丝绸博物馆物品领用审批单
3.中国丝绸博物馆物资申购单
中国丝绸博物馆
2017年10月30日
表1
中国丝绸博物馆宣传品领用审批单
领用部门 | 经办人 | |||||||
宣传品名称 | 数 量 | |||||||
用途 | ||||||||
馆长(分管馆长)
年 月 日 | 办公室主任
年 月 日 | 部门主任
年 月 日 |
表2
中国丝绸博物馆物品领用审批单
领用部门: 年 月 日
编号 | 品名及规格 | 单位 | 领用数量 | 备注 |
主管领导: 部门主任: 经办人:
表3
中国丝绸博物馆 ZSB 213-02
中国丝绸博物馆物资申购单
日 期 | 申购部门 | 申请人 | ||||
申购物资 | ||||||
部门意见 | 经费来源 | |||||
分管馆长 意 见 | 馆长签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