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复档案建档与保管制度
1. 目的
为了加强纺织品文物修复资料的规范化、系统化保存,建立完善的文物修复档案。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馆藏文物修复及馆外委托修复项目。
3. 职责
技术部负责修复档案建档及管理。
4. 制度要求
4.1 每件经保护修复的文物均应按要求做档案记录。
4.2 档案的形式包括纸质文本、电子文本、刻录光盘、实样及手绘图片等。
4.3 修复档案按顺序编号,装入无酸档案盒内保存。
4.4 文物档案由修复人员在文物修复完成后一周内上交。
4.5 修复档案由专人、专机存档并管理。
4.6 修复档案仅供馆内工作人员根据需要调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