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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3-修复档案建档与保管制度
2018-02-27

修复档案建档与保管制度

1. 目的

为了加强纺织品文物修复资料的规范化、系统化保存,建立完善的文物修复档案。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馆藏文物修复及馆外委托修复项目

3. 职责

技术部负责修复档案建档及管理。

4. 制度要求

4.1 每件经保护修复的文物均应按要求做档案记录。

4.2 档案的形式包括纸质文本、电子文本、刻录光盘、实样及手绘图片等。

4.3 修复档案按顺序编号,装入无酸档案盒内保存。

4.4 文物档案由修复人员在文物修复完成后一周内上交。

4.5 修复档案由专人、专机存档并管理。

4.6 修复档案仅供馆内工作人员根据需要调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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