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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9-实验室安全操作规定
2018-02-27

实验室安全操作规定

1.目的

为消除安全隐患并避免发生各种意外事故,加强安全管理,确保各项实验安全、正确操作,制定实验室安全操作程序。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我馆纺织品文物的保护、修复实验操作人员。

3. 职责

技术部负责实验操作的安全及实验室安全。

4. 程序要求

4.1 实验操作前

4.1.1 确认在安全环境下操作

实验室内的电气设备的安装和使用管理,必须符合安全用电管理规定,大功率实验设备用电必须使用专线,严禁与照明线共用,谨防因超负荷用电着火。实验室内不得使用明火取暖,严禁抽烟。电器插座请勿接太多插头,以免电荷负荷不了,引起电器火灾。气瓶应专瓶专用,不能随意改装其它种类的气体;气瓶应存放在阴凉、干燥、远离热源的地方,易燃气体气瓶与明火距离不小于 5 米;氢气瓶最好隔离。必须由专业人员存放化学药品,防止药品间发生化学反应而引起着火、爆炸等危害,并应有明显警示。

4.1.2 进入实验室

进入实验室,必须按规定穿戴必要的工作服。避免在实验室吃喝食物,严禁在实验室内吃口香糖。禁止储藏食物于实验室专用冰箱或储藏柜。

4.2 实验操作

进行实验中,严禁戴隐形眼镜。操作高温之实验,必须戴防高温手套。操作危险性化学药品请务必遵守操作守则进行实验,使用挥发性化学药品必须放置在通风柜中进行,保持室内通风良好。做放射性、激光等对人体危害较重的实验,应制定严格安全措施,做好个人防护。防止煤气管、煤气灯漏气,使用煤气后一定要把阀门关好;乙醚、酒精、丙酮、二硫化碳、苯等有机溶剂易燃,实验室不得存放过多,切不可倒入下水道,以免集聚引起火灾;金属钠、钾、铝粉、电石、黄磷以及金属氢化物要注意使用和存放,尤其不宜与水直接接触, 万一着火,应冷静判断情况,采取适当措施灭火;可根据不同情况,选用水、沙、泡沫、CO2 CCl4 灭火器灭火。防灼伤除了高温以外,液氮、强酸、强碱、强氧化剂、溴、磷、钠、钾、苯酚、醋酸等物质都会灼伤皮肤;应注意不要让皮肤与之接触,尤其防止溅入眼中。

4.3 实验完毕

各实验室应注重环境卫生,并须保持整洁。为减少尘埃飞扬,洒扫工作应于工作时间外进行。有盖垃圾桶应常清除消毒以保环境清洁。垃圾清除及处理,必须合乎卫生要求应按指定处所倾倒,不得任意倾倒堆积影响环境卫生。养成使用人员随时拾捡地上杂物之良好习惯,以确保实验场所清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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