丝绸文化活动中心管理办法
1. 目的
为更好地传承中国五千年的丝绸文化,进一步拓展博物馆的社会教育功能,提高博物馆的服务水平,增强博物馆对公众的吸引力,中国丝绸博物馆建立丝绸文化活动中心。为使丝绸文化活动中心更好地为社会提供服务,特制订本管理办法。
2.范围
本管理办法适用于丝绸文化活动中心。
3.职责
社教部负责丝绸文化活动中心开展的活动事宜。
4.内容
4.1活动中心开放时间:周二至周日9:00—17:00 ,周一12:00—17:00。
4.2活动中心开展各种社会教育活动:举办各种讲座、开展丝绸文化大课堂、手工参与(丝绸扎染、丝绸手绘、印染等)等活动,主要接待团体观众。
4.3在活动中心参与各种活动的观众应听从博物馆工作人员的管理,不大声喧哗。严禁吸烟,严禁饮食。讲究卫生,保持环境清洁,不乱扔垃圾。
4.4社教部的相关人员负责各种社教活动的策划、组织、教学、管理等。
4.5工作人员注意仪表仪容、文明服务。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如用餐、吃零食、上网、睡觉、玩游戏、听音乐、长时间接打电话等。
4.6工作人员热情接待参与活动的观众,确保各种活动按预期顺利进行。
4.7正确对待观众投诉,不得在现场与观众发生争吵。
4.8团体观众需预约。
5.记录
编 号 | 时 间 | 活动项目 | 参与人数 | 联系方式 | 备 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