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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3-近当代文物(藏品)征集与保管办法
2018-02-27

近当代文物(藏品)征集与保管办法

1. 目的

为进一步扩大我馆的藏品数量,制定近当代文物(藏品)征集与保管办法。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我馆近当代文物(藏品)征集与保管。

3. 职责

陈列保管部负责近当代文物(藏品)征集与保管。

4. 程序要求

4.1藏品入藏标准

为切实保证征集藏品的质量,依据《浙江省省直博物馆藏品征集经费管理办法》和《中国丝绸博物馆藏品管理办法》,所有的拟征集近当代藏品均须通过中国丝绸博物馆藏品征集委员会的鉴定评估;因陈列展览需要,或属藏品缺环的,可适当降低标准。

4.2藏品征集方式

4.2.1社会捐赠

对于社会捐赠的近当代文物(藏品),经本馆藏品征集委员会的鉴定评估后,向捐赠人颁发捐赠证书,交由库房管理员入库保管。

4.2.2协议捐赠

因展览需要,经本馆藏品征集委员会的同意,向社会个人、企业等征集近当代文物(藏品),签订捐赠协议,授予捐赠证书,并在展览图录或展示说明中注明捐赠单位。如签订长期捐赠协议的单位,可授予“中国丝绸博物馆定点收藏单位”。

4.2.3主动征集

由本馆藏品征集委员会制定征集计划,经主管领导同意后,可划拨专项文物征集经费,用于征集近当代文物(藏品)。 

4.3保管办法

4.3.1近当代文物(藏品)到馆后,应立即进入相应藏品库房的预备库,经消毒完毕后方可正式进入藏品库房。未经过登记的文物(藏品)不能进入正式库房,应暂时存放在预备库房。

4.3.2近当代文物(藏品)须登记、编目、制卡完毕后,再存入相应的藏品库区,放于相应位置,并确定排架方位,以便于查找。

4.3.3入库后的近当代文物(藏品)其他保管办法参照库房管理制度,防止藏品出现破损、霉变、虫蛀及其它变化等,确保藏品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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