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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4-总值班制度
2018-02-26

总值班制度

1. 目的

为了加强防范,确保安全,特制定总值班制度。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馆总值班工作管理

3. 职责

办公室(保卫)负责总值班的管理。

4. 程序要求

4.1 值班原则: “谁在岗,谁负责”

4.2 值班者按值班表,在规定的时间内值班。(值班室钥匙在门卫值班室,用后即归还。)

4.3 值班者需做到:

4.3.1 检查用电、用水等状况;

4.3.2 翻阅值班登记;

4.3.3 检查了解巡逻执勤情况;

4.3.4 巡查馆区安全;

4.3.5 负责处理或转告发生在值班时的事项;

4.3.6 上情下达,下情上报,做好值班记录。

4.4 值班室系重要部位,不准带他人进入闲谈、住宿,不准长时间使用电话。

4.5 对事故隐患,要及时处置,如发生重大盗窃、火灾、治安、灾害性事故,立即报告公安机关、馆领导和办公室,并保护好现场。

4.6 值班者因公或家中有事等特殊情况需相互调班者,不允许脱班或漏班;值班人员无故不到岗,停发当天值班津贴,并按《员工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处理。

5. 记录

编  号

记录名称

保管部门

保存期限

ZSB 314-01

总值班记录

办公室(保卫)

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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