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值班制度
1. 目的
为了加强防范,确保安全,特制定总值班制度。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馆总值班工作管理。
3. 职责
办公室(保卫)负责总值班的管理。
4. 程序要求
4.1 值班原则: “谁在岗,谁负责”
4.2 值班者按值班表,在规定的时间内值班。(值班室钥匙在门卫值班室,用后即归还。)
4.3 值班者需做到:
4.3.1 检查用电、用水等状况;
4.3.2 翻阅值班登记;
4.3.3 检查了解巡逻执勤情况;
4.3.4 巡查馆区安全;
4.3.5 负责处理或转告发生在值班时的事项;
4.3.6 上情下达,下情上报,做好值班记录。
4.4 值班室系重要部位,不准带他人进入闲谈、住宿,不准长时间使用电话。
4.5 对事故隐患,要及时处置,如发生重大盗窃、火灾、治安、灾害性事故,立即报告公安机关、馆领导和办公室,并保护好现场。
4.6 值班者因公或家中有事等特殊情况需相互调班者,不允许脱班或漏班;值班人员无故不到岗,停发当天值班津贴,并按《员工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处理。
5. 记录
编 号 | 记录名称 | 保管部门 | 保存期限 |
ZSB 314-01 | 总值班记录 | 办公室(保卫) | 三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