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卫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了进一步落实“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有效地抓好内部防盗、防火、防破坏、防治安灾害事故等各项工作,特制定门卫管理制度。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馆门卫工作管理。
3. 职责
办公室负责门卫工作的管理。
4. 程序要求
4.1 每天9:00—17:00为免费开放时间,其他时间未经同意不得进入博物馆。
4.2 门卫有权对进出馆的车辆及人员进行查询。
4.3 来馆联系工作的机动车,须在指定位置有序停放,不得阻塞消防通道和安全疏散通道。非机动车统一停放在非机动车停车场,禁止进入馆内。
4.4 凡商场旅游团队须做好车号、客源、领队的登记工作。
4.5 门卫室内不准容留他人进入闲谈,不准长时间使用电话。
4.6 发生紧急情况时,门卫应及时报告办公室进行处理。
4.7 门卫不得擅自离岗,离岗需有替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