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室运行程序
1.目的
为加强实验室日常管理,确保实验操作的规范化,制定实验室运行程序。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我馆纺织品文物保护研究人员。
3. 职责
技术部负责实验室日常管理工作。
4. 程序要求
4.1 实验室运行管理程序
4.1.1 确定责任人
实验室主任对各实验室的运行管理负总责,监督检查实验室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实验室设日常管理人员一名,负责实验室日常管理工作。
4.1.2 实验操作申请
委托样品测试需填写来样测试委托表,由各实验室安排专人负责实验。自行开展实验需填写实验申请单,经实验室主任批准后方可进场。
4.1.3 实验操作
该程序中,实验人员应该严格遵守实验室操作的各项规定,违反规定或不接受管理员监督管理的,管理员有权停止其实验工作,并通报其所在部门负责人按照有关规定处罚。
4.1.4 清洗、清点、缴费
实验完成后,实验人员须清理干净实验现场和设备装置,清点归还借用物品,按照收费标准到中国丝绸博物馆财务处缴纳相应的费用。实验评估表由实验负责人填写,评估结论由管理员或实验室主任填写。
4.1.5 确认安全及卫生状况
实验完毕后,实验室管理员必须确认实验室安全卫生状况,发现问题应及时进行整改并按相关规定处罚。
4.2 安全卫生操作程序
4.2.1 实验前
管理员确保实验室中各种设备能够正常使用,药品按类存放,保持实验室整洁卫生。实验人员必须正确估计易发生的安全问题并做好安全防护工作,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重大仪器设备要事先制定好安全操作规程。
4.2.2 实验中
实验中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涉及有毒物质的实验人员应穿戴防护装备,实验要在通风橱中进行。化学实验室备有废液桶,实验后的有毒残液要妥善处理,严禁倒入下水道。进行有危险的实验操作,应事先书面申请(含应急方案),经实验室主任批准后,在管理员在场的情况下进行。
4.2.3 实验完毕
及时将使用后的实验药剂、仪器设备、器械放回原处;玻璃器皿必须当天清洗干净,放置规定位置,不得隔夜;对实验完成后剩余的样品按有关规定处置,不得长期存放于实验室中。离开实验室之前要切断电源、水源和火源并关好门窗,由管理员检查确认后方能离开。实验人员未能完成安全卫生操作程序的,管理员应督促其整改,必要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管理员每天实验结束后,要及时清扫地面和整理台面物品。仪器设备应保持整洁、表面无尘。
4.2.4 再次确认安全
管理员每天下班前检查确认电源、水源和火源是否切断,门窗是否关好,检查实验人员环境卫生执行情况并做好记录。
4.3 仪器设备管理程序
4.3.1 制定仪器档案
建立健全贵重仪器和精密仪器档案,档案内容包括:购买合同、随机文件、技术资料、安装调试、维修使用记录等。
4.3.2 培训操作员
贵重仪器由专人负责操作,精密仪器实行上机前培训。
4.3.3 上机操作
操作精密仪器需得到批准。不得擅自改变仪器及附件的存放位置。
4.3.4 机器维修及保养
实验室中任何设备和仪器出现故障或损坏等情况,每个实验人员均有义务及时向管理员报告,并配合查找原因。并对一般仪器和设备装置实行定期保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