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分包控制程序
1目的
对分包服务过程及分包服务方进行控制,确保分包服务方所提供的服务和产品符合规定要求。
2适用范围
适用于丝绸博物馆分包服务的控制。
3职责
3.1各部门对各自职能范围内的服务分包方进行选择评价,并进行确认验证、管理。
4工作程序
4.1馆方分包服务项目有:商场、经营部、休闲中心和服装厂等
4.2合格服务分包方的评价:
a)有从事过类似服务项目的优良成绩或本身已经是我馆的服务分包方;
b)良好的质量保证能力;
c)有承担相应服务项目的工作条件和实力;
d)有特殊要求的,还须具备从业人员的相应证照;
e)分包方在提供服务之前,承诺遵守《西湖风景名胜风景区管理条例》。
f)分包方应按国家要求,具有相应的工商部门执照和特殊行业资格证书、资格;
4.3合格服务分包的评价
4.3.1对服务分包方的评价和选择
4.3.1.l以评定的形式进行评价和选择
a)具备4.2条件的合格者,由办公室列出候选者名单;
b)办公室组织有关人员组成评定组,对候选分包方进行一一评定,评结果记录在《服务分包方评定记录表》中;
c)办公室对评定合格的服务分包方报馆长批准。
4.4合格服务分包方一旦确定,有关部门必须在批准的分包方范围内进行服务委托,并与服务分包方签订协议,协议内容应明确、具体,有双方人员的签字盖章。
4.5对服务分包方的验证
4.5.1办公室对服务分包方的服务质量进行监督管理。
4.5.2验证方式:
a)办公室组织相关部门对服务分包方进行检查管理,每月对服务质量进行检查并记录;
b) 办公室、社会教育部和保卫部征求观众对服务分包的服务意见;
c)办公室对供应商提供的物品按采购信息要求进行验证。
上述验证监督意见应作为合格服务分包方进行后续跟踪控制的依据。
5引用文件
5.1《经营服务规范》
6记录
编 号 | 记录名称 | 保管部门 | 保存期限 |
ZSB 215-01 | 服务分包方评定记录表 | 办公室 | 三年 |
ZSB 215-02 | 承包协议 | 办公室 | 三年 |
ZSB 215-03 | 观众意见反馈表 | 办公室 | 三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