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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法律法规控制程序
2006-02-06

适用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控制程序

1 目的

    及时收集并鉴别与丝博馆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方面有关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丝博馆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有关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获取鉴别、合规性评价

3 职责    

3.1办公室负责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获取鉴别、评价

4 工作程序

    4.1法规和其它要求获取的渠道:

        a)浙江省或杭州市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主管部门

        b)国家文物局、浙江省文化厅、浙江省文物局;

        c)中国文物、浙江日报、浙江政报

        d)因特网;

     e)其它。

    4.2办公室负责跟踪、收集与丝博馆有关的国家、地方、行业的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编制《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一览表》,对其中适用的条款进行摘要,形成《相关法律、法律、标准及其他要求摘要》。

    4.3相关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包括:

a) 有关的国际公约;

b) 国家或地方质量、环境保护和职业健康安全法律、法规、标准及行业规章等;

c) 文博业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及行业规章;

d) 风景名胜区管理及旅游业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及行业规章;

e) 其他相关方发表的通知、公报、文件,非法规性指南等。

4.4办公室应按照《文件控制程序》的规定,确保丝绸博物馆所使用的法律、法规及行业规章为最新有效版本,并按规定执行发放、使用、回收、作废等,以调整丝绸博物馆的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要求,适应外部变化,保证持续地符合有关要求。

4.5符合性评价

 4.5.1 办公室以会议的形式,每年内审前组织各部门对公司适用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符合性进行评价。

 4.5.2评价要对照法律法规摘要,逐条进行评价,形成《法律及其他要求符合性评价表》。

 4.5.3 符合性评价中发现的不符合,由办公室负责交有关责任部门进行整改,并跟踪验证、封闭。必要时,应制定管理方案予以落实。

 4.5.4 符合性评价的结果由办公室保管,并作为管理评审的一项重要输入内容。

5 相关文件

    5.1《文件控制程序》

6 记录 

编  号

记录名称

保管部门

保存期限

ZSB 205-01

相关法律、法律、标准及其他要求一览表

办公室

三年

ZSB 205-02

相关法律、法律、标准及其他要求摘要

办公室

三年

ZSB 205-03

法律及其他要求符合性评价表

办公室

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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